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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中国鸟类学研究生学术新人奖”评奖通知及奖励细则 分会秘书处: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张正旺/100875 Tel:010-58809666;Fax:010-58808998 Email:china_cos@126.com | |
中国动物学会鸟类学分会成立了个对研究生的学术成果的奖励基金“中国鸟类学研究生学术新人奖”(奖励细则见附件),目前我们已经收到第一批捐款,计划2013年11月杭州鸟类学大会前评出第一届获奖人2名,欢迎各位研究生导师对候选人进行推荐。 推荐信请发到卢欣副理事长(luxinwh@163.com)和学会邮箱(china_cos@126.com),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30日。 欢迎我会会员为该基金捐款,具体捐款事宜与张雁云副秘书长(zhangyy@bnu.edu.cn)联系。 附:奖励细则 第一条 为鼓励中国鸟类学研究生敬业、创新的科学精神,推动中国的鸟类学研究的发展,特设立“中国鸟类学研究生学术新人奖”,并制订本细则。 第二条 “中国鸟类学研究生学术新人奖”是在中国动物学会鸟类学分会名誉理事长、中国科学院院士、北京师范大学郑光美教授的倡议和支持下设立的,基金来自长期关心和支持中国鸟类学发展的个人和团体的捐款。 第三条“中国鸟类学研究生学术新人奖”每两年评选1次,每次评出1-2名获奖者。候选人由评审委员会遴选,研究生导师也可向中国动物学会鸟类学分会秘书处书面推荐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 第四条 “中国鸟类学研究生学术新人奖”的遴选标准是,中国国内脱产攻读鸟类学方向的研究生,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,自入学至毕业后2年期间发表与攻读学位期间有关的鸟类学各相关领域高质量的论文。 第五条 “中国鸟类学研究生学术新人奖”为人才奖,每一研究生仅授予一次。无年龄限制,但对研究生毕业后继续从事鸟类学研究者优先考虑。 第六条 中国鸟类学会秘书处组织由5-7名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,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评估,最终通过投票表决,确定出获奖者。 第七条 每届“中国鸟类学研究生学术新人奖”的获奖者名单将在全国鸟类学术研讨会上公布,并颁发证书和奖金。 第八条 本细则自2013年起实行。解释权在中国动物学会鸟类学分会秘书处。
中国动物学会鸟类学分会 2013年9月 |